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市住建委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12月29日,市住建委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马列教研室主任夏红莉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夏红莉教授从从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十九大报告的总体框架及其主要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查看全文] |
作者 :建委办 更新时间:2017-07-26 09:56:14 点击次数:0次
宿州市住建委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开展建筑业重点工作,促进城乡绿色发展。
拟定《宿州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末,宿州市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20%。并且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一是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的商品房项目,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可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在1个月内缴纳总价款的50%,余款1年内付清。二是商品房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未明确但开发建设单位主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建设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计算。三是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等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等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四是鼓励消费者购买建筑产业现代化商品住宅。购买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的商品住宅、全装修商品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拟定《宿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我市绿色生态小区的试点示范工作开始起步,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我市龙登和城申报的二星级绿色建筑小区,已顺利通过省绿色建筑协会专家组评审。并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示。“十三五”期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要达到30%,实施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城市发展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有配建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近年来,我市工程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节能审查率达到了100%,《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530号)及《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省政府令243号)全面贯彻落实。其中宿州市为民服务中心工程、宿州市科技馆、档案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三馆”工程等公共建筑项目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全市十二层以下民用建筑、太阳能安装普及率达100%。一些公共建筑,如宿州市委党校新建校区等工程已要求应用土壤源地热能技术和设备。
上述两个文件均已上报市政府,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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