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市住建委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12月29日,市住建委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马列教研室主任夏红莉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夏红莉教授从从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十九大报告的总体框架及其主要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查看全文] |
作者 :建委办 更新时间:2017-11-27 14:39:06 点击次数:0次
根据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统一安排,市安委会第四巡查组于2017年11月27日至29日对市住建委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对象
市住建委,并延伸至所属企业、单位。
二、主要任务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市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等情况。
(二)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情况。
(三)推进依法治安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部署要求,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重点检查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结合实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六)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省、市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情况。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有关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重点安防工程建设,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等情况。
(七)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强化安全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和职业健康工作,发挥第三方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以及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乡镇实施意见,全面开展规范化乡镇建设等情况。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巡查期间,巡查组将受理反映市住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来信、来电,以及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其他不属于巡查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1.移动电话:18055798990
2.电子邮箱:1352288053@qq.com
3.办公地点:建委大楼十三楼1301办公室
(三)受理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9日。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巡查组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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