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市住建委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12月29日,市住建委召开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马列教研室主任夏红莉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夏红莉教授从从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十九大报告的总体框架及其主要精神、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三个方面,对党的...[查看全文] |
作者 :建委办 更新时间:2017-09-28 16:52:07 点击次数:0次
建审函〔2017〕170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各市房地产管理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网上办事水平,我厅升级后的行政服务系统4.0拟于2017年8月1日正式运行。该系统运行后,省厅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及省厅窗口受理的13项公共服务事项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资质证书变更事项办理流程
1.我厅核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因工商登记信息变化需变更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自动向企业发出提醒信息;然后企业通过上述平台提出变更申请(无须提交材料),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直接办理;变更后的信息由上述平台适时反馈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的,需在相应系统提交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和工作简历;经地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到省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办理变更。
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安徽省建设企事业单位出省介绍信出具等13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实现网上办理,详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清单(附后)。企业直接注册进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系统4.0申报端,无需办理“金建通”;已有“金建通”的企业可直接进入办理。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系统4.0申报端地址:
http://61.190.70.99:8080/AHZJT_QY。
三、其他事项
(一)为方便企业办事,厅行政服务系统4.0增设企业资质证书邮寄便民服务,供企业自行选择。
(二)通过厅行政服务系统4.0申报行政许可事项的企业,涉及资质标准要求的人员均需实名制。
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衔接落实工作。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网上办理事项清单
2017年7月18日
附件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清单
1.安徽省建设企事业单位出省介绍信出具;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专业资质乙级、丙级以及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证书增补;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增补;
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丙级资质证书增补;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资格证书增补;
6.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增补(原名: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增补转报);
7.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增补(原名: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备案证书增补);
8.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9.注册建造师在皖未承担工程项目建设证明;
10.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在皖未注册证明;
11.取得二级结构师执业资格人员在皖未注册证明;
12. 拟上市(挂牌)住房城乡建设企业无违反资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为证明;
13. 拟上市(挂牌)企业无违反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行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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